The human body is a holy book of God. Study it! Search it! Those who rose above the plane of senses and realized themselves, they realized God. This is the highest ideal of all.

Sant Kirpal Singh

佈 施

錄自「晨間談話」一書,聖基爾帕辛著
19671016,薩望道場

 

如果富有是好品質,我們應該也使別人富有,要使別人富有我們唯有給一些我們的東西。我們的師父巴巴薩望辛剛開始經常拿出十分之一給祂的師父巴巴傑馬爾辛,但是過不久,祂把所有的東西都給了祂的師父,然後巴巴傑馬爾辛會送回一些東西,以供巴巴薩望辛及祂家人的生活。巴巴薩望辛就那樣把所有的東西都置於祂師父的足下,而祂的師父則經常送回一些東西以供他們生活所需。因此我們的師父經常說,你應該佈施十分之一,而在歲末如果你結算時,你會發現你用一些其他的方式節省掉開銷,如生病以及其他的事情。如果你留意帳目,會發現事實如此。因此給東西出去不會失去任何東西,給得越多,你被給的就越多。明師在世時,都將一切奉獻給他們的師父。基督說過什麼話呢?「假如你想進入上帝的王國,就要賣掉你擁有的一切。」把一切獻給師父的基本原則就是這樣。因此每一個人應先學習用正當的方式謀生,然後再與別人分享。人不應該淤滯無活力。如果淤滯無活力,你就會覺得內邊癱瘓,假如你在手中搓揉金子或銀子,它們會變成黑色;一旦內心存有這種東西,你認為那種心會變得潔淨嗎?因此最重要的事是,如果在靈修路上你要有自我服務,必須用正當的方式謀生並且分享給別人。從你能力所及的最少程度開始,然後逐漸增加到把所有的東西都給予上帝。有史以來這已經成為傳統,從亞伯拉罕的時代開始,所有人都把財產的十分之一捐出去。

 

    無私的服務以兩種方式達成。第一種方式是身體的服務,如果有人生病,就去爲他服物;難道我忍心看著人窮困、饑餓、貧苦、沒衣服穿,明白嗎?明師對貧苦、窮困、極需幫助的人,總是安慰他們,扶助他們達到一般人的生活水準。如果我們都那樣做、每個人都跟其他人分享,世上就不會有貧窮的人了。人為何會那麼的窮困、饑餓?因為我們不分享。因此藉著分享,我們的自我便擴展了。就在給予的那一刻,你會感到內邊有一絲喜悅,那是你直接得到的回饋。但是,任何你給的時候,不要期待你會得到回報。要為了與別人分享而給。有時候我們給予是因爲我們會得到進入天堂的獎賞;這不是我們期望的方式,無私的給予才是我們要的。想在靈修路上進步的人,這是必備的其中一種條件。因此那種人是為其他的人而活的人,與其他人分享的人,他與窮困的人、饑餓的人以及在非常貧苦的環境中無法繼續生存的人分享。我們做了什麼?我們很豐盛的餵養我們的孩子,而鄰居的孩子卻死於饑餓,這不是我們希望發生的。

 

    有位回教聖人碰巧是位女士,有一次她準備去麥加朝聖,麥加位於阿拉伯,是回教徒的一處聖地。她有些旅費,準備啟程時,她注意到鄰近有一些貧苦、饑餓的人,於是她把所有東西都給了他們,因此無法去麥加朝聖,結果怎樣了呢?一位天使出現在她的面前說,她的朝聖已被接受了。

    你們瞭解這是什麼意思嗎?靠著自己辛苦流汗正當的賺錢過活,並與他人分享,唯有這樣的人才有資格在靈修路上進步。給予不是為了獲得補償或回報,給予是為了與別人分享,那是你們對兄弟姐妹的責任。

    有一次基督在聚會中坐著,祂的母親進來坐在後面,有人告訴基督祂的母親已經來了,祂說:「這些都是我的兄弟姐妹,也都是我母親的兄弟姐妹。」所有的明師言行舉止都是這樣的方式。

    當我們的師父去到祂自己的住所時,貧窮的人來到祂那兒,祂就盡力爲他們服務。服務別人,為別人而活,是確切的認識誰是真正的一個人的標準,我們都是在人裡面的畜生。

    因此,今天的主題最重要的事是正當的謀生,然後盡你最大的可能與別人分享。從最少的開始,可能是十分之一,可能是十四分之一,不管怎樣你都要給些東西。

    一項紀錄保存在這兒,帳目已經結帳,而且已經審核過。一項例行會計帳目是爲了接受CA 稽核而保存的。關於這點我不用費心,我有自己的退休金收入。 有一次在核對帳目時,一位非常窮苦的女士過來,捐了一辨士,那位會計師說:「嗯,有的人捐一百盧比,也有人捐五十盧比,但是在所有捐獻中最有價值的是這個。」一塊錢會更有價值是出自於窮苦人的時候,他分享他雖然非常貧乏但是正當賺得的錢;假如一個人即使收入微薄,也從中拿出一辨士捐出來,那比生長在富裕環境的人,捐出一百或一千盧比還更有價值。

    在這兒我已經規定,捐獻超過三十或四十盧比的人,都應該來見我,我必須了解他們是否捐得恰當;有時我們因為奉獻而想要捐出所有一切,並且犧牲我們自己的孩子;佈施一點點的人我們才最高興接受,他們的捐獻受到極高的評價而被欣賞接受,不會受到拒絕;但是,有時我發現有人想捐錢,卻超出他們的負擔,他們就想匿名捐錢,有一次我在這兒遇到這樣的例子;有時我會拒絕,有時我送回去,有時我接受一半,端看是否有人爲了奉獻,而不在乎自己的家人,這是我所在意的;維護你們的利益,也是我在意的。因此前面我提到過關於一個人經常一個月奉獻一百五十盧比的例子,他整月的收入差不多二百盧比,他怎麼能從二百盧比中,拿出一百五十盧比呢?因此我調查了這件事,發現他沒有記名,在薩桑中我請這個人到前面來,因為我把他的錢託管還保存著,沒有拿走一分一毫。

    奉獻一切是徒弟之道,而不為自己而收受東西是明師之道。徒弟可以為明師目標的利益而付出,但同時他應該檢視自己能夠真正付出多少。如果他不在乎自己小孩的幸福,那也不公平。因此我們這裡有一項規定,捐獻超過一定金額的人要來見我,這項嚴格的規定我已經告訴大利普辛,他可以接受十、二十或三十盧比,但是想捐獻超過這個數目的人,都必須來見我,有時我接受,有時我不接受,有時全部送回、有時半數送回。因此一個人應該照能力分享給別人,從最少開始,可能是十四分之一、二十分之一,十分之一是平均値。無法捐出十分之一的人,就讓他們捐二十分之一,讓他們捐十四分之一,讓他們分享,即使是一塊派也好。所以想要在靈修路上進步的人最重要的是必須用正當的方式謀生,然後和別人分享。

    你們知道我為什麼不接受那些沒有印心的人的錢嗎?有誰知道他們如何賺錢!一個人印心之後,他就受明師的照顧,尚未印心的人,他們的錢是不受到任何人照顧顧的,無論他們給予什麼都必須償還。你們必須有憐憫心,必須與別人分享。給予但不要存著回報的期望,因為你會在來世有某些東西,這不是我們想要的。徹底的給予,與別人分享。在上帝之中,他們是你的兄弟姐妹,現在你們了解佈施所指的意義了嗎?這些東西沒有在書籍中解釋過。不要為了私己而接受任何東西,因此主要的規則是,首先,用正當的方式謀生,其次,即使微不足道,也要與別人分享。在照顧好家人經濟狀況之下,你能給予得愈多,就愈好,最後你會為了上帝的緣故而給予一切。我們應該給予無私的服務而不存有一絲一毫回報的期望。在上帝之中,我們都是兄弟姐妹。

    有一位聖人名叫巴巴卡漢〈BaBa Kahan〉,巴巴薩望辛每次在白夏瓦遇到他,通常都會給他10盧比。有一次巴巴薩望辛在牧場服務,賺了很多錢,有一千或兩千盧比那麼多,那時祂再次遇到巴巴卡漢;我也遇見過他,因為那時我在白夏瓦。巴巴卡漢對巴巴薩望辛說:「嗯,好吧!這次我要20盧比。」巴巴薩望辛對他說:「什麼!你變貪心了嗎?」「一點也不是,」巴巴卡漢回答說:「我要外加10盧比,這樣才可以拿掉你所賺得的錢裏面的毒;以前你賺得少,我拿10盧比,那些錢都給窮人了,現在我要20盧比,只是因為你賺了更多的錢,把這些錢分享給別人吧!」他不為自己接受任何東西,這就是給予所指的意義。

    如果給予東西,期待一些回報,那就不是無私的服務。在你的修行日記裡,有一欄就是為這目的而設,那一欄意義重大,是為了你們好而設的,你們了解佈施的意義了嗎?如果期待回報,因果報應將會發生。母親在孩子饑餓時,會從自己的口中拿出一小口食物給孩子,她不會想要任何回報。因此就以那個面向的觀點、以那樣的精神幫助別人吧!

    有時我們為了炫耀而給予,那只是為了名譽、聲望罷了!那種佈施不是佈施。基督說:「假如一隻手給予東西,另一隻手不應該知道那件事。」如果一隻手給予東西時,不要讓另一隻手知道那件事,這才是佈施所指的意義。